出售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八日(香港时间),本公司与买方订立一项买卖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买入标的资产,代价总额为2,850,000美元(相当于约3,812,445加元),惟须遵守买卖协议当中的条款和条件。
上市规则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由于出售事项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于25%,故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规定的通知及公告要求,惟获豁免股东批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