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发行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月7日有关建议票据发行之公告。
于2020年1月7日,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及附属公司担保人之质押人与初始买家就以下票据发行总额订立购买协议:
(a)550,000,000美元5.125%2027年1月票据;及
(b)450,000,000美元5.625%2030年1月票据。
本公司拟将票据发行之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将于一年内到期的现有中长期境外债务的再融资。
本公司已就票据在新交所上市及报价作出申请。新交所对本公告内作出的任何声明或意见的准确性概不负责。票据在新交所上市及报价获得原则上批准不应视为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本公司任何其他附属公司或联属公司、票据或附属公司担保之投资亮点。
关连人士购买票据
根据票据发行,励国集团已购买总额为80,000,000美元的2030年1月票据。
励国集团由本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杨国强先生直接全资拥有,因此励国集团为杨国强先生之联繫人,故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励国集团购买2030年1月票据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励国集团购买的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均低于5%,购买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且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根据票据发行,莫斌先生已购买总额为2,000,000美元的2027年1月票据及2,000,000美元的2030年1月票据。
莫斌先生是本公司总裁兼执行董事,故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莫斌先生购买2027年1月票据及2030年1月票据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莫斌先生购买的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均低于0.1%,购买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