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个别董事下称「 董事」)谨此宣佈董事变更如下: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国安先生(「 杨先生」)因有其他工作承担而提出辞任其于本公司担任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由2019年6月1日起生效。
杨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不合,亦概无与彼辞任有关而须知会本公司证券持有人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藉此机会衷心感谢杨先生在其服务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杜友国先生(「 杜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由2019年6月1日起生效。杜先生, 66岁,于1992年毕业于暨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杜先生自1993年开始在国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等商业活动,对房地产、批发零售及机械贸易等业务有丰富的经验。杜先生现为佛山市顺德区新利新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佛山市顺德区仁孚汽车维修厂有限公司之名誉董事长。
杜先生已与本公司签订委任函件,任期自2019年6月1日起,为期两年(或直至根据委任函件之条款终止为止),并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根据委任函件,杜先生将收取董事袍金每年人民币240,000元,该袍金乃参考彼于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本公司之酬金釐订政策以及现时市场情况而釐定。
于本公告日期,杜先生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以及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涵义,彼概无于本公司证券中拥有任何权益,并且彼于过往三年并无在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概无其他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任何规定披露的资料,亦无有关委任杜先生而须知会本公司证券持有人的任何其他事项。
董事会谨此对杜先生获委任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