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1月19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知会2023年到期的票据之信托人及持有人,表示有意於2018年2月20日(「赎回日期」)赎回本金总额为750,000,000美元的所有未偿还之2023年到期的票据。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本公司已於赎回日期赎回本金总额为750,000,000美元的所有未偿还之2023年到期的票据(「赎回」),赎回价相等於2023年到期的票据本金额的103.75%(即778,125,000美元)加上截至赎回日期(但不包括该日)应计而未付的利息6,250,000美元。本公司於赎回日期支付的总赎回价为784,375,000美元。概无任何未偿还之已发行2023年到期的票据。
本公司认为,赎回不会对其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於赎回完成後,2023年到期的票据将被注销并於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除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