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於2016年3月16日及2016年9月7日就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碧桂园物业服务」)於上海证券交易所建议分拆独立上市(「建议分拆」)刊发之公告(「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使用的词汇应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於2017年12月11日宣布,由於中国审核监管机关近期的政策变动,碧桂园物业服务议决撤回其建议分拆的申请。因此,该建议分拆是次将不会进行。
本公司现正评估各选项,包括寻求物业管理相关资产於其他地方的证券交易所分拆独立上市。本公司将於敲定该建议分拆之代替计划时根据上市规则进一步刊发公告。
本公司仅此强调其业务运作良好,且暂停建议分拆将不会对本公司之财务状况或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於买卖或投资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任何人士如对其处境或任何应采取的行动有疑问,建议谘询其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