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於2017年3月22日已宣布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并建议向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合资格股东」)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10.20分(「末期股息」)。於2017年5月18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末期股息已获本公司股东批准。
末期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并以港币派发。相关折算汇率将按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至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汇率中间价计(人民币1元 = 港币1.13358元)。因此,董事会宣布以港币派付的末期股息将为每股11.56港仙。预计末期股息单将约於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发送给合资格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