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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於2017年5月18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2017-05-18 18:26:00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之决议案已於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方式表决及获股东正式通过,其中包括有关建议派发末期股息及采纳新购股权计划之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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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7年4月6日刊发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之决议案已於2017年5月18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方式表决及获本公司股东(「股东」)正式通过,其中包括有关建议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人民币10.20分之末期股息及采纳新购股权计划(定义见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4月6日的通函)之决议案。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监票员,负责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处理点票事宜。

於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当日,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1,340,621,782股,该等股份乃给予持有人权利出席并於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任何提呈议案之股份总数。概无任何股份给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概无任何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放弃表决权。

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提呈之各项决议案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概约%)

赞成 反对

1.省览及采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

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13,211,133,071(99.99%) 1,049(0.01%)

2.宣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10.20分。 13,216,096,928(99.99%) 2,049(0.01%)

3.(a)(1) 重选谢树太先生为本公

司执行董事。 13,202,586,760(99.90%) 12,568,571(0.10%)

(2) 重选宋军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13,202,586,760(99.90%) 12,568,571(0.10%)

(3) 重选梁国坤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13,202,585,711(99.90%) 12,568,571(0.10%)

(4) 重选苏柏垣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13,202,586,760(99.90%) 12,568,571(0.10%)

(5) 重选陈翀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13,159,838,617(99.57%) 56,312,815(0.43%)

(6) 重选黎明先生为本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 12,349,508,107(93.44%) 866,643,325(6.56%)

(7) 重选杨国安先生为本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13,208,540,093(99.94%) 7,611,339(0.06%)

(b)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本公司董事酬金。13,188,959,283(99.80%) 26,439,868(0.20%)

4.重新委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

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本

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13,208,524,154(99.94%) 7,574,823(0.06%)

5.授予本公司董事发行不超过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20%之新股份之一般授权。 12,357,278,435(93.50%) 858,846,826(6.50%)

6.授予本公司董事回购不超过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10%之股份之一般授权。 13,215,373,035(99.99%) 21,000(0.01%)

7.透过加入回购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

项下回购的股份数目以扩大授予本公司

董事发行本公司新股份之一般授权。 12,392,640,383(93.77%) 823,504,884(6.23%)

8.批准采纳新购股权计划(定义见本公

司日期为2017年4月6日的通函)。 12,597,822,714(95.32%) 618,320,834(4.68%)

由於各项决议案均获大多数票数赞成,因此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所有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