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陈翀先生(「陈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下称「董事」),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起生效。陈先生,38岁,毕业於清华大学,获颁化学专业的理学学士学位,并於伦敦大学皇家霍洛威与贝德福德学院获颁生物科学研究硕士学位。陈先生於二零一五年被任命为广东省海外留学青年联谊会首届会长。
陈先生为本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杨国强先生的女婿,本公司副主席、执行董事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股东下称「股东」)杨惠妍女士的丈夫,执行董事杨子莹女士的姐夫,以及执行董事杨志成先生的堂妹夫。
陈先生已与本公司签订委任函件,任期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起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或直至根据委任函件之条款终止为止),并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根据委任函件,陈先生将收取酬金每年人民币370,000元,该酬金乃参考彼於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本公司之酬金厘订政策以及现时市场情况而厘定。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陈先生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并且彼於过去三年并无在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於本公告日期,在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涵义内,陈先生被视为於其配偶杨惠妍女士所持有本公司12,236,706,943股股份及本公司3,200,000股股份之淡仓中拥有权益,分别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6.10%及0.01%。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概无其他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任何规定披露的资料,亦无有关委任陈先生而须知会股东的任何其他事项。
董事会谨此对陈先生获委任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