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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有关 2016 年中期股息之以股代息计划之条件未获达成

2016-11-01 16:52:00

兹提述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9月22日有关以港币派付股息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0月7日有关2016年中期股息之以股代息计划之通函。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上述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知会股东,就以股代息计划,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授予有关2016年中期股息配发及发行的新股份上市及买卖之条件,因本公司近期回购股份而未能达成。因此,以股代息计划将不会生效及选择表格将作废。2016年中期股息将全部以现金派付,本公司有关此方面的财务资源已经到位。

鉴於股份近期在联交所以价格低於或相若以股代息计划下每股新股的价格进行买卖,有意进一步投资於本公司的股东,如适当可考虑於市场上增购股份。然而,股东及其他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时应自行作出投资决定及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