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於2016年8月18日已宣布本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业绩,并宣布向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合资格股东」),派发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6.92分(「中期股息」)。合资格股东有权选择以全部收取新股份,或部分收取新股份及部分收取现金,或全部收取现金之方式收取中期股息(「以股代息计划」)。
中期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并以港币派发。以港币派发中期股息将按2016年9月15日(星期四)至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期间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平均汇率中间价计算(人民币1元= 港币1.1637元)。因此,董事会宣布以港币派付的中期股息将为每股港币8.05仙。每股折算为港币派付的中期股息(即港币8.05仙)亦将用於计算以港币为发行单位之代息股份之数目。
载有以股代息计划全部详情之通函连同有关选择表格预计於2016年10月7日(星期五)或前後寄予合资格股东。预计中期股息单及新股份的股票将於2016年11月4日(星期五)或前後发送给合资格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