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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自愿公告从市场回购股份

2016-01-08 23:00:00

此乃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作出之自愿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有意行使其於2015 年5 月20 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所获本公司股东授予之一般授权(「股份回购授权」)以回购本公司股份(「股份」)。於股份回购授权下,董事会获受权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回购最多2,258,801,978 股股份(即本公司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之已发行股份总数10%之股份)(「建议回购股份」)。

董事会注意到股份价值被显着低估。经评估後,本公司相信以现时的财务资源能进行建议回购股份,且仍能於本财政年度维持稳健的财政状况以持续本公司的业务。

本公司将按照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开曼群岛法例第22 章公司法(经并入1961 年第三号法案而合并及修订)及本公司须遵守之所有适用法例及规例进行建议回购股份。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应注意,本公司行使回购授权将视乎市况而定,并无保证任何回购之时间、数量或价格。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