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4年5月14日,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及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内容关於通过私募配售向认购人发行及出售本金额2.5亿美元於2019年到期的7.50%优先票据。根据认购协议,认购人与本公司协定,本公司发行及出售以及认购人认购及购买票据须受认购协议的条款及条文的规限。
经扣除估计开支,票据发行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2.495亿美元。本公司计划将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为部分2017年到期的票据的再融资及作一般公司用途。
认购协议及票据发行须待若干先决条件获达成後,方告作实,预期於2014年6月5日前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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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4年5月14日,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及认购人订立有关票据发行的认购协议。根据认购协议,认购人与本公司协定,本公司发行及出售以及认购人认购及购买票据须受认购协议的条款及条文的规限。
认购协议
日期:2014年5月14日
立约方: (a)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
(b) 附属公司担保人,作为本公司履行票据项下责任的担保人;
(c) 认购人;及
(d) 汇丰银行作为安排人及结算代理。
汇丰银行为票据发行的惟一及独家安排人及结算代理。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汇丰银行为独立第三方且并非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关连人士。概无票据会提呈予香港公众人士,且概无票据将配售予本公司的任何关连人士。
票据的主要条款
发行人: 本公司
本金总额: 2.5亿美元
发行价: 票据本金额的100%,另加应计利息(如有)
结算日期: 2014年6月5日或本公司与认购人书面协定的任何其他日期
息率: 每年7.50%,由2014年12月5日起每年的6月5日及12月5日支付前期的半年利息
到期日: 2019年6月5日
附属公司担保: 将由附属公司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票据属於本公司的一般责任,由附属公司担保人以优先方式担保。票据对本公司任何明确次级於向票据付款权利的现有及未来责任享有优先权,其权利亦不逊於本公司所有其他无抵押非次级债务的付款权利,除非根据相关法例其他非从属债务有任何优先权利。
票据实际地位亦次级於附属公司担保人以外的本公司附属公司全部现有及未来责任。
契诺
票据、债券契约及附属公司担保人所提供的担保将限制本公司及其受限制附属公司以下能力(其中包括):
(a) 涉及或担保额外债务及发行不合资格股份或优先股;
(b) 就其股本宣派股息或购买或赎回股本;
(c) 作出投资或其他指明受限制的付款;
(d) 发行或出售受限制附属公司的股本;
(e) 担保受限制附属公司的债务;
(f) 出售资产;
(g) 形成留置权;
(h) 订立售後租回交易;
(i) 订立限制受限制附属公司支付股息、转让资产或提供公司间贷款的协议;
(j) 与股东或联属人士订立交易;及
(k) 进行整合或合并。
违约事件
票据的违约事件包括(其中包括):
(i) 拖欠支付本金;
(ii) 拖欠支付利息;
(iii) 未有履行或违反债券契约或票据的任何其他契诺或协议;
(iv) 本公司或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所有债务合计未偿还本金额达20,000,000美元或以上,而(a)违约事件导致债务持有人宣布有关债务於订明到期日之前提早到期及偿还及╱或(b)本金额於到期日无法偿还;
(v) 对本公司或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已发出一项或以上要求付款的最後裁决或指令且并未付款或解除;
(vi) 本公司或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被提出强制破产或无力偿债的诉讼;
(vii) 本公司或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开始进行自愿破产或无力偿债的诉讼;及
(viii) 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担保人质押人未能根据就票据所提供担保履行任何应负的责任。
建议所得款项用途
经扣除估计开支,票据发行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2.495亿美元。本公司计划将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为部分2017年到期的票据的再融资及作一般公司用途。
评级
预期票据将获标普BB评级。证券评级并非对购买、出售或持有证券的推荐建议,并可能被给予评级机构随时撤销、下调或撤回。
有关碧桂园的资料
本集团是中国领先的综合房地产开发商之一,本集团绝大部分资产及业务均在中国。本集团主要业务是发展大型住宅社区项目及销售各类物业,包括联体住宅、洋房住宅、车位及商铺。作为综合房地产开发商,本集团的业务亦包括建筑、安装、装修及装饰以及物业管理。为配合本集团的项目发展,本集团亦於其若干项目内开发和管理酒店,以提升项目增值潜力。本集团的住宅项目一般位於一线城市的近郊及二、三线城市的新城区中心区。於2011年12月,本集团已将其业务扩大至马来西亚。本集团亦计划於2014年下半年在澳大利亚悉尼推出一个新项目。
释义
本公布中,除文义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2017年到期的票据」指本公司於2010年4月22日发行的於2017年到期的5.5亿美元的11.25%优先票据
「董事会」指董事会
「本公司」指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指上市规则所界定者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汇丰银行」指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有关票据私募配售的惟一及独家安排人兼结算代理
「债券契约」指规范票据的债券契约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票据」指本公司将以私募配售方式向认购人发行的2.5亿美元於2019年到期的7.50%优先票据
「票据发行」指本公司的票据发行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币」指人民币元,中国法定货币
「标普」指麦格劳 — 希尔集团旗下的标准普尔评级服务公司及其继任者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认购人」指Uniontop Enterprises Limited,一家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Shau Kee Financial Enterprises Limited的全资附属公司
「认购协议」指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汇丰银行及认购人就票据发行订立的日期为2014年5月14日的协议
「附属公司担保」指将由附属公司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附属公司担保人」指为根据债券契约对票据付款提供担保的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
「美元」指美元,美国法定货币
「%」指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