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建议进行优先票据之国际发售。有关这次发售,本公司将向若干机构投资者提供发售备忘录,当中载有有关本集团近期的企业及财务资料,包括本集团最新风险因素及现有项目的描述、管理层讨论及分析、关联人士交易及债务资料。大约在向机构投资者提供该等近期资料的同时,该等资料摘要可於本公司网站www.countrygarden.com.cn浏览。
票据发行之完成取决於市况及投资者兴趣。倘若发行票据,本公司计划将建议票据发行所得款项用作为2017年到期的票据以及其他现有债务再融资及作一般公司用途。
建议票据发行的定价,包括本金总额,将由建议票据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高盛及J.P. Morgan)、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高盛、J.P. Morgan、中银国际及汇丰银行)进行的招购定价程序厘定。
票据并无亦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登记。票据将仅会:(i)依赖美国证券法项下第144A规则订明的登记规则项下的豁免,在美国仅出售予合资格机构买家,以及(ii)於美国境外遵照美国证券法项下的S规例向非美籍人士发售。有关票据不会於香港公开发售。
本公司已获得原则上批准将票据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新加坡交易所对本公布作出或陈述的声明或意见准确性概不负责。票据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及报价不应视为本公司、子公司担保人、本公司联属公司或票据之投资亮点。票据不会在美国金融业监管局的PORTAL市场买卖。
由於截至本公布日期并未订立有关建议票据发行的具约束力协议,建议票据发行未必能够落实。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若签订购买协议,本公司会就建议票据发行另行刊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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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发行票据
引言
本公司建议进行优先票据之国际发售。有关这次发售,本公司将向若干机构投资者提供发售备忘录,当中载有有关本集团近期的企业及财务资料,包括本集团最新风险因素及现有项目的描述、管理层讨论及分析、关联人士交易及债务资料。大约在向机构投资者提供该等近期资料的同时,该等资料摘要可於本公司网站www.countrygarden.com.cn浏览。
建议票据发行的定价,包括本金总额,将由建议票据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高盛及J.P.Morgan)、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高盛、J.P. Morgan、中银国际及汇丰银行)进行的招购定价程序厘定。截至本公布日期,建议票据发行的金额、条款及条件尚未厘定。票据条款落实後,本公司会与高盛、J.P. Morgan、中银国际及汇丰银行订立购买协议,订明彼等为票据首次买方。有关票据不会於香港公开发售,亦不会配售予本公司任何关连人士。
票据并无亦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登记。票据将仅会:(i)依赖美国证券法项下第144A规则订明的登记规则项下的豁免,在美国仅出售予合资格机构买家,以及(ii)於美国境外遵照美国证券法项下的S规例向非美籍人士发售。有关票据不会於香港公开发售。
建议所得款项用途
票据发行之完成取决於市况及投资者兴趣。倘若发行票据,本公司计划将建议票据发行所得款项用作为2017年到期的票据以及其他现有债务再融资及作一般公司用途。
上市
本公司已获得原则上批准将票据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新加坡交易所对本公布作出或陈述的声明或意见准确性概不负责。票据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及报价不应视为本公司、子公司担保人、本公司联属公司或票据之投资亮点。
票据不会在美国金融业监管局的PORTAL市场买卖。
有关碧桂园的资料
本集团是中国具领导地位的综合房地产开发商之一,本集团绝大部分资产及业务均在中国。本集团主要业务是发展大型住宅社区项目及销售各类物业,包括联体住宅、洋房住宅、车位及商铺。作为综合房地产开发商,本集团的业务亦包括建筑、安装、装修及装饰以及物业管理。为配合本集团的项目发展,本集团亦於其若干项目内开发和管理酒店,以提升项目增值潜力。本集团的住宅项目一般位於一线城市的近郊及二、三线城市的新城区中心区。2011年12月,本集团将业务扩展至马来西亚。本集团还计划於2014年下半年在澳大利亚悉尼推出一个新的项目。
一般事项
由於截至本公布日期并未订立有关建议票据发行的具约束力协议,建议票据发行未必能够落实。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若签订购买协议,本公司会就建议票据发行另行刊发公布。
释义
本公布中,除文义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2017年到期的票据」指由公司於2010年4月22日发行的利率为11.25%、2017年到期的美元面值高级票据
「董事会」指本公司的董事会
「中银国际」指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票据发售及销售联席牵头经办人兼联席账簿管理人
「本公司」指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指上市规则所界定者
「董事」指本公司的董事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高盛」指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票据发售及销售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兼联席账簿管理人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汇丰银行」指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票据发售及销售联席牵头经办人兼联席账簿管理人
「J.P. Morgan」指J.P. Morgan Securities plc,票据发售及销售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兼联席账簿管理人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票据」指本公司将发行的优先票据
「票据发行」指本公司的票据发行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购买协议」指(其中包括)本公司、高盛、J.P. Morgan、中银国际及汇丰银行就票据发行拟签订的协议
「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新加坡交易所」指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子公司担保人」指为票据提供担保的本公司现有若干子公司
「美元」指美国法定货币美元
「美国证券法」指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
「%」指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