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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02007> - 公告

2007-04-19 08:52:00

联交所收到一则由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 (新上市公司)发出的讯息,转载如下: 「於南华早报及香港经济日报公布发售价、国际发售的  认购申请踊跃程度、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结果及  香港发售股份的配发基准的日期不迟於 2007年4月19日(星期四) 寄发退款支票日期不迟於 2007年4月19日(星期四) 寄发股票日期不迟於 2007年4月19日(星期四) 预期股份於联交所开始买卖的日期 2007年4月20日(星期五) 如 阁下使用白色申请表格申请: 如 阁下以白色申请表格申请1,000,000股香港发售股份或以上,并於 阁下申 请表格上表明拟亲自前往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领取退款支票(如适用)及/或股票 (如适用),且已提供 阁下的申请表格所需的所有资料,可於2007年4月19日(星 期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於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8号 金钟汇中心26楼),或本公司在报章上公布领取/寄发退款支票/股票的任何其他地 点及日期领取 阁下的退款支票(如适用)及股票(如适用)。如 阁下为个别申请 人选择亲身领取, 阁下不得授权任何其他人士代表 阁下领取有关退款支票及股 票。如为公司申请人并选择亲身领取, 阁下必须由 阁下的授权代表,携带附有 公司印章的公司授权文件到取。个别申请人及授权代表(如适用)均须於领取有关退 款支票及股票时出示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接纳的身份证明文件。如 阁下未於指 定时间内亲身领取 阁下的退款支票(如适用)及/或股票(如适用),上述支票及 股票将尽快以普通邮递方式,寄至 阁下在申请表格填报的地址,邮误风险概由 阁 下承担。 如 阁下申请少於1,000,000股的香港发售股份,或如 阁下申请1,000,000股香 港发售股份或以上但并未於申请表格上表明拟亲身领取 阁下的退款支票(如适用) 及/或股票(如适用),则 阁下的退款支票(如适用)及/或股票(如适用)将於 2007年4月19日(星期四)按申请表格所示的地址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发,邮误风险概 由 阁下承担。 阁下将就 阁下所有已发行的香港发售股份收到一张股票。 香港,200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