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清盘呈请的进一步公告 兹提述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2月28日的公告(「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将在稍后阶段结合其境外重组之进度,考虑是否向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本公司将在适当时通知其股东及投资者有关决定,并作出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在该等情况下,概不保证将申请认可令或(倘已申请)高等法院将授出认可令。倘认可令未获申请或授出,且本公司最终因呈请而清盘,则于起始日(即2024年2月27日)后作出的本公司股份转让将属无效。 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考虑相关风险及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