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上市之申请获得受理
此乃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作出的自愿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接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发出日期为2023年3月14日的《关于受理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上市申请的通知》(上证债审(受理)[2023]439号),内容关于发行人报送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并上市的申请文件经已获核对及予以受理并进行审核。
是次申请的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将不超过人民币186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本公司有息债务和置换已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的自有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是次申请的公司债券拟于上交所上市。公司债券的发行仍只在申请阶段,董事会谨此提醒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公司债券发行的落实或完成仍取决于是否最终能获得上交所批准。
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时应持审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