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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非执行董事

2020-08-03 00:00:00

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董事(「 董事」)会(「 董事会」)欣然宣佈,自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起,陈俊匡先生(「 陈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陈先生, 41岁,拥有超过15年的审计、财务会计及报告经验。陈先生于二零零五年至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九年分别任职于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毕马威。彼于毕马威离任前之职位为高级审计经理。陈先生现任茂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 273))集团财务部高级副总裁,担任集团财务总监并管理集团财务部所有职能。陈先生拥有澳洲昆士兰科技大学资料通信资讯科技学士学位及澳洲莫纳什大学会计实务硕士学位。陈先生亦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及澳洲会计师公会会员。

陈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正式委任函。陈先生的任期自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开始,为期一年。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陈先生将仅任职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并将于会上符合资格膺选连任,且彼亦须轮值退任及接受重选。陈先生将不会就其董事职务收取任何董事袍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陈先生(i)并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 (ii)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其他关係;及(iii)于过去三年并无出任上市公众公司的任何董事职务。

于本公告日期,陈先生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两者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陈先生确认,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委任的其他资料为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 (2) (h)至13.51 (2) (v)条的任何规定予以披露,亦无其他事宜需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本公司谨此热烈欢迎陈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