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发佈,旨在就公佈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十七个月年度报告事宜向其股东做出更新。
兹提述公司在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刊发的关于延迟发佈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十七个月经审计的年度业绩的公告(「先前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先前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在先前公告中已经披露,公司预计在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或之前公佈经审计的年度业绩。本公司预计相应期间的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将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或之前公佈并派发。本公司计划将年报及经审计的年度业绩公告合併为一份文件,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的规定予以披露。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间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就公佈经审计的年度业绩及派发年度报告的事宜发出进一步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