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乃由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作出的自愿性公告。
兹提述(i)本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及2018年10月19日发出的有关签订合作协议之主要交易(统称为“公告”),(ii)本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发出的有关合作协议条款变更的公告,及(iii)本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发出的有关合资公司组建的补充公告。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合资公司为一间于中国成立的公司,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大洋同创拥有其35%的权益,中科新兴拥有其25%的权益,另40%的权益由云投建设持有。 合营公司的注册地点位于中国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合资公司已告知本公司,该合资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与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ChinaState 6 Bureau Construction Development Co., Ltd*) (“CSBC”),据此双方同意以“投、建、管”的模式,进行多项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及社会公用事业PPP项目的合作。
双方主要通过PPP、融投建、保证金+总承包、EPC延期支付等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 、社会公用事业等领域加强合作,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文旅开发、光彩照明、智慧城市、产业园区、市政和社会公用事业项目、政府安置房项目、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景观建设、水污染防治、城镇供排水、海绵城市、高速公路等及其配套管网配套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 。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对于合资公司和CSBC共同参与的项目,合资公司将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和运营,CSBC将负责项目的建设。 对于每个项目,合资企业和CSBC将分别签订最终协议,同时双方作为一个合作整体共同与当地政府或部门就专案进行洽商和谈判,并共同参与招标。
双方进一步同意,(i)由合资公司自行投资的项目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作为专案施工总承包单位。(ii)由CSBC自行运作的投资建设项目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作为项目投资合作伙伴。
务请本公司投资者及股东注意,本公司(除管理层参与及拥有合资公司35%间接权益外)并非合资公司与CSBC之间战略合作协议的订约方。 建议投资者及股东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