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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集团盈利警告

2018-10-24 19:16: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A YA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91)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根据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本集团预计於截至二零一八年七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度」)录得亏损。有关亏损乃由於截至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

一日止六个月(「下半财政年度」)矽胶销售订单比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上半财政年度」)下降大约30%,及由於原材料单价上升导致毛利率由上

半财政年度大约27%下降至下半财政年度大约18.5%。

本公司正在落实本集团年度之业绩。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为董事会经参考本集团

现有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而并非基於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

或审阅之任何数据或资料而作出。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参阅预计於二零一八年

十月三十日刊发之本公司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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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施琦

香港,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三名执行董事施琦女士、邱泳淏先生及赵昂先生;三名

非执行董事高峰先生、韩磊先生及施伟伦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力涓

女士、白伟强先生及胡德光先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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