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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集团自愿公告有关可能认购本公司新股份的谅解备忘录失效

2018-02-20 12:08:00

本公告乃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有关可能认购事项的谅解备忘录。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独家期间将於谅解备忘录的日期後营业日起计六个月後届满( 即自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六日起失效 )。本公司谨此知会其股东,於本公告日期,可能认购事项的订约方并无订立最终协议。因此,谅解备忘录已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六日自动失效及不再有效。

董事会认为,谅解备忘录失效不会对本集团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