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变动
董事会宣布,由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三)要约结束起,(i)黄先生、黄德良先生及郭耀佳先生分别辞任执行董事之职;(ii)吴意诚先生辞任非执行董事之职;及(iii)杨应超先生、谢裕先生及周幼珍教授分别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职。辞任董事因辞去董事之职,亦不再为本公司相关董事委员会的主席及╱或成员。
董事会同时宣布,由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三)起,张力涓女士及白伟强先生分别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委员会成员变动
继辞任董事辞任及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获委任後,董事会宣布,由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三)要约结束起:
(i) 审核委员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张力涓女士、杨志达先生及白伟强先生,其中白伟强先生出任主席;
(ii) 合规委员会包括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白伟强先生,两名执行董事,分别为许晨迪女士及黄德威先生,本公司之公司秘书陈爱发先生及本公司运营总监尉杰智先生,其中白伟强先生出任主席;
(iii) 提名委员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张力涓女士、杨志达先生及白伟强先生,其中杨志达先生出任主席;及
(iv) 薪酬委员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张力涓女士、杨志达先生及白伟强先生,其中张力涓女士出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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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提述本公司与要约人联合刊发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的综合要约及回应文件(「综合要约文件」)以及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的要约结束公告。除非本公告内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综合要约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变动
董事辞任
董事会宣布,由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三)要约结束起:
(i) 黄先生、黄德良先生及郭耀佳先生分别辞任执行董事之职;
(ii) 吴意诚先生辞任非执行董事之职;及
(iii) 杨应超先生、谢裕先生及周幼珍教授分别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职。
黄先生、黄德良先生、郭耀佳先生、吴意诚先生、杨应超先生、谢裕先生及周幼珍教授(「辞任董事」)已分别确认,(i)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不合;及(ii)并无有关彼辞任的事宜须敦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辞任董事因辞去董事之职,亦不再为本公司相关董事委员会的主席及╱或成员。
董事会谨此对辞任董事於各自的在任期间对本公司所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感谢。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由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三)起,张力涓女士及白伟强先生分别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所有新获委任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加入董事会。
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张力涓女士
张力涓女士,62岁,为中国老年保健医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於保健医疗行业拥有逾10年经验。彼自二零零五年八月至二零一零年五月期间,曾任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副会长及常务副秘书长。
白伟强先生
白伟强先生,52岁,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会员及香港特许公司秘书公会会员。彼拥有超过25年的财务、会计及公司管治事务经验,曾於香港多间上市公司担任首席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职位。於二零零七年三月至二零一二年三月,白先生曾担任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民生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38)首席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自二零一三年六月起,白先生一直担任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中国金石矿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80)(「中国金石」)首席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白先生於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一三年五月亦曾担任中国金石独立非执行董事。
各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为期三年的委任函。彼等的董事任期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接受重选。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仅将任职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并将於会上符合资格膺选连任,且彼等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接受重选。张力涓女士不会收取任何董事袍金,白伟强先生将收取180,000港元的年度袍金,而各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如有)将按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每年检讨而定。
於本公告日期,上述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概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两者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各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i)并无於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ii)与任何其他董事、本公司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其他关系;及(iii)於过去三年并无出任上市公司的任何董事职务。
各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亦确认其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规定的独立性。
各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亦确认,概无资料或涉及其本身的任何事宜为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 (2) (h)至13.51 (2) (v)条的规定予以披露,亦无其他有关其委任的事宜需敦请股东注意。
董事委员会成员变动
继辞任董事辞任及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获委任後,董事会宣布,由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三)要约结束起:
(i) 审核委员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张力涓女士、杨志达先生及白伟强先生,其中白伟强先生出任主席;
(ii) 合规委员会包括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白伟强先生,两名执行董事,分别为许晨迪女士及黄德威先生,本公司之公司秘书陈爱发先生及本公司运营总监尉杰智先生,其中白伟强先生出任主席;
(iii) 提名委员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张力涓女士、杨志达先生及白伟强先生,其中杨志达先生出任主席;及
(iv) 薪酬委员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张力涓女士、杨志达先生及白伟强先生,其中张力涓女士出任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