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大洋集团董事职能变更

2009-01-23 16:45:00

董事会宣布杨应超先生自二零零九年二月一日起不再担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财务总裁,转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

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宣布杨应超先生(「杨先生」)自二零零九年二月一日起不再担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财务总裁,转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杨先生,41 岁,于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加入本公司为执行董事。彼持有美国普渡大学电机工程学士(优异)学位及理学硕士学位,以及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主修财务、会计及市场营销)。

于加盟本公司前,杨先生为香港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花旗」)之董事总经理及投资研究部亚太区高科技部门研究主管。彼分别于二零零四年、二零零六年及二零零七年荣获《机构投资者》、《金融时报》及《Greenwich》评为第一分析师,表扬其于投资证券研究界之成就。于加入花旗前,杨先生曾经出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亚太区科技硬件研究部总监及首席分析师。杨先生于投资证券研究业拥有逾八年经验,包括曾任职于高盛及法国巴黎银行。杨先生亦曾于多间企业工作,包括A.T. Kearney、 Accenture、 EDS、艾默生电器、IBM 及AT&T 等公司,于管理顾问、销售/市场营销及工程业务方面累积逾七年经验。

杨先生服务协议将于二零零九年二月一日终止,同时本公司委任杨先生为非执行董事之委任书亦已签订(生效日期为二零零九年二月一日),年期为三年。根据委任书所订定,杨先生有权收取每年180,000 港元之酬金。 此乃经参考杨先生之经验及职责,以及当时市况後厘定。除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外,杨先生于本公或其附属公司概无担任任何其他职位(生效日期为二零零九年二月一日)。于本公告日期,杨先生并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

根据本公司之章程细则,杨先生须按本公司之章程细则轮值告退及至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杨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且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管理层股东、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连。就杨先生之委任而言,并无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条予以披露的资料,且并无本公司股东需要知悉的任何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