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议罢免核数师; (2)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公告与 延迟寄发二零二三年年报; (3)推迟董事会会议;及 (4)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告乃由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以及上市规则第13.09及13.51(4)条刊发。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待相关决议案于本公司将予召开及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后,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元信德」)将被免除本集团核数师(「建议罢免」),而新任核数师(「替代候补」)将获委任为本集团新核数师(「建议委任」)以填补建议罢免产生的空缺,并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 建议罢免开元信德 开元信德于本公司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举行的上届股东週年大会上获重新委任为本集团核数师,并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于编制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二零二三年财年年度业绩」)的审计过程中,本公司所得到印象是开元信德无法出具与二零二三年财年年度业绩有关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本公司了解到,开元信德无法出具审计报告的原因主要在于(i)开元信德与本公司无法就有关本集团新收购的附属公司北京巨省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的总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达成协议;及(ii)无法就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审计费用达成共识。 经过长时间的宽容后,董事会一致认为继续迁就开元信德的拖延并不合理,并不符合本公司利益,并可能进一步延长落实审计二零二三年财年年度业绩的时间。经过认真但艰难的考虑,并计及本公司持份者及股东(「股东」)的利益、必须刊发二零二三年财年年度业绩的要求后,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建议而董事会同意提呈建议罢免及建议委任,惟须待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细则」)于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后,方可作实。 审计工作进展 根据本公司细则,董事有权填补核数师职位的任何临时空缺,并釐定任何按此方式受委任核数师的酬金,而所委任核数师将应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为止,届时接受股东委任。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正在遴选替代候补。一旦选定替代候补,本公司将会作出公佈。本公司预期将会于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前选定替代候补。目前,有关二零二三年财年年度业绩的审计工作全面搁置。一旦委任替代候补,本公司将继续尽力儘快完成审计程序。 建议委任须待建议罢免生效及于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有关建议委任的普通决议案后,方始作实。 上市规则涵义 根据细则第152(2)条,于核数师任期届满前将其免职,须经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藉特别决议案批准,并于大会上藉普通决议案委任一名核数师代其完成余下任期。 根据上市规则第13.88条,(a)于股东大会上取得股东批准前,本公司不得于核数师任期届满前将其免职;(b)本公司须于股东大会举行日期不少于10个营业日前,向股东寄发一份建议罢免核数师的通函,并附上核数师发出的任何书面陈述;及(c)本公司须允许核数师出席股东大会,并于会上向股东作出书面及╱或口头陈述。 根据细则及上市规则,建议罢免将作为一项特别决议案提呈股东特别大会,而建议委任将作为一项普通决议案提呈股东特别大会。 因此,本公司向股东寄发载有(其中包括)有关建议罢免及建议委任的进一步资料连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的通函时,亦会同时向开元信德寄发通函之副本,邀请开元信德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向股东作出书面或口头陈述(如有)。 股东特别大会 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藉以考虑及酌情批准建议罢免及建议委任。一份载有有关建议罢免及建议委任的进一步资料连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的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公告与延迟寄发二零二三年年报 鉴于上文论述的建议罢免,预期审计程序将进一步延迟,而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的预期刊发日期只能于接近完成审计程序后才能确定。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本公司须不迟于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即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构成违反上市规则第13.49(1)条。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3)条,如本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公佈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则必须公佈根据尚未与核数师达成一致的财务业绩编制的业绩(只要有此类信息)。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后认为,本公司现阶段不宜刊发二零二三年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因为该等账目未必能准确反映本集团的财务表现及╱或状况,而刊发二零二三年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可能会造成混淆,并可能误导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6(2)条,本公司须于财政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即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二零二三年年报」)。由于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将进一步延迟公佈,预计二零二三年年报将延迟寄发。 推迟董事会会议 鉴于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批准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的董事会会议亦将进一步推迟。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规定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发佈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公告。本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以让公众知悉最新发展。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如有疑问,建议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向专业或财务顾问获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