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议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股股份 获发一(1)股供股股份的基准按非包销基准进行供股及 (2)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建议供股 本公司建议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股股份获发一(1)股供股股份的基准,以每股供股股份0.120港元的认购价进行供股,以 (i)透过向合资格股东发行最多653383500股供股股份(假设本公司股本于记录日期或之前概无变动),筹集约78400000港元(扣除专业费用及其他相关开支前);或 (ii)透过向合资格股东发行最多731204511股供股股份(假设除悉数转换可换股债券之外,本公司股本于记录日期或之前概无变动),筹集约87700000港元(扣除专业费用及其他相关开支前)。 认购价为每股供股股份0.120港元,须于合资格股东接纳相关供股股份暂定配额或申请额外供股股份或于未缴股款供股股份承让人接纳相关供股股份暂定配额时悉数支付。 假设已发行股份数目于记录日期或之前并无变动,根据供股条款拟发行的供股股份相当于:(i)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现有已发行股本的 50.0%;及 (ii)经 配发及发行供股股份扩大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3.3%。 待供股条件达成及╱或获豁免(如适用)后,供股将按非包销基准进行,而不论暂定配发供股股份的接纳程度如何。 倘因未获接纳供股未获合资格股东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承让人悉数承购而 导致供股认购不足,则供股的规模将会相应缩减。供股不设最低集资额,亦概无有关供股最低认购水平的适用法定规定。 供股将按非包销基准进行,而不论暂定配发供股股份的接纳程度如何。倘因未获接纳供股未获合资格股东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承让人悉数承购而导致 供股认购不足,则供股的规模将会相应缩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参与供股的权利,本公司将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二)至二零二四年三月四日(星期一)期间(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概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上市规则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供股毋须取得股东批准,并将遵照上市规则第7.21(1)条的规定进行。 有关买卖股份及未缴股款供股股份的风险警示 供股须待(其中包括)联交所批准未缴股款及缴足股款供股股份上市及买卖 等条件达成及╱或获豁免(如适用)后,方可作实。请参阅本公告「供股的条件」一节。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留意,倘供股的条件未达成及╱或获豁免(如适用),则供股将不会进行。 于自本公告日期起直至供股的所有条件达成及╱或获豁免(如适用)之日止期 间买卖任何股份,以及买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的任何股东,将相应承担供股可能无法成为无条件或可能无法进行的风险。任何拟买卖股份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的股东或其他人士应咨询其专业顾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