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公告 中国主要办事处及中国主要经营地址 本公告乃由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起,本公司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主要办事处及主要经营地址已改为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399号19栋106–1室,此地址亦为中国唯一总部。 搬迁之理由 本公司一直致力于传统硅胶业务的发展。然而,随着经济环境及用户需求的变化,本公司意识到单靠其传统业务已不能满足其发展需求。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和实现本集团的长期发展目标,经过一年时间的充分准备,本公司决定向数字经济和新能源产业方向全面进军。 中国唯一总部的迁移标誌着本公司将向数字方向转型,并开启了新的发展阶段。杭州作为中国国内数字经济及新能源产业发展潜力最强的城市之一,以其优越的创业创新氛围,丰富的工业和数字产业基础,和多样化的就业人群而闻名。在与杭州余杭区地方政府的洽谈中,本公司充分感受到了这座数字之城的魅力和潜力。因此,本公司认为将中国唯一总部迁往杭州余杭是本公司战略转型的明智选择。 从二零二四年开始,本公司将全面投入数字经济及新能源产业领域,除发展原有硅胶业务外,本公司将大力投入新能源相关制造、运营方向的数字经济和新能源产业领域。本公司认为,有关转型将会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商机,在未来的发展中能够为投资者创造更高回报。 董事会谨此感谢各位股东、投资者及各界朋友一直以来对本公司的支持与信任。在新的起点上,本公司将继续秉承「稳中求进、创新发展」的理念,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实现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除上文所披露者之外,本公司位于开曼群岛的注册办事处、香港主要营业地点、电话及传真号码均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