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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2023-04-24 00:00:00

建议修订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本公告乃由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作出。

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上市规则已经修订,其中包括采纳上市规则附录3所载的针对发行人(不论其注册成立地点)的一套统一的14项保护股东核心标准。因此,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向本公司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现有大纲及细则」)作出若干修订(「建议修订」)及采纳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新大纲及细则」)以取代及排除现有大纲及细则。建议修订旨在(其中包括)(i)使现有大纲及细则符合对上市规则附录3作出的修订以及开曼群岛的适用法律及程序;及(ii)作出其他相应及内部管理的修订。

建议修订现有大纲及细则及建议采纳包含该等修订的新大纲及细则须经本公司股东(「股东」)于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举行的应届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通过一项特别决议案后方可作实,并将于股东週年大会上获得股东批准后生效。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详情及召开股东週年大会通告的通函将于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