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谅解备忘录失效

2022-06-15 00:00:00

兹提述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所刊发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可能收购包装业务的谅解备忘录。除另行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谅解备忘录,买方已获授六个月独家期,以(其中包括)就条款进行磋商。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五日,订约各方并未就正式收购协议或延长独家期达成共识,而可退还订金已退还予买方。因此,谅解备忘录已自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五日起失效,而可能收购事项将不会进行。

谅解备忘录失效后,订约各方在谅解备忘录下的所有权利及责任将停止并终止。董事认为,谅解备忘录失效对本集团的现有业务营运及整体财务状况并无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