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谨此宣佈,自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起:
(i)刘钢先生已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ii)施琦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及
(iii)王丽娜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