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公司秘书辞任 及 变更授权代表 华检医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林惠茵女士(「林女士」)已辞任本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之本公司的授权代表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公司条例」)第16部项下之本公司的授权代表,自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起生效。林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提请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垂注。 本公司另一名现任联席公司秘书罗剑辉先生,其具备上市规则第3.28条所规定的公司秘书资格及经验,将继续留任。彼将担任本公司唯一的公司秘书。 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林女士于其任职期间为本集团作出的宝贵贡献。 本公司执行董事陈兆基先生已获委任为上市规则项下之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项下之授权代表,自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