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自愿公告 谅解备忘录-投资合作

2024-05-29 00:00:00

自愿公告 谅解备忘录-投资合作 本公告乃由华检医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旨在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本集团的最新业务发展。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一家中国境内的潜在合作伙伴(「潜在合作伙伴」)就投资合作事宜(「建议合作」)订立一份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 本公司与潜在合作伙伴正在讨论可能的合作方式。本公司向潜在合作伙伴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技术交流、股权投资、增资扩股及╱或注资。 排他规定 于谅解备忘录生效起计的十二个月内,潜在合作伙伴不得,且应当促使其附属公司及其各自的管理人员、董事、代理或代表均不得直接或间接与除本公司外的其他方商谈有关本备忘录、潜在交易及╱或与潜在合作伙伴股权相关的买卖或合作事宜,并同意立即终止与任何除本公司外的其他方进行有关本备忘录、潜在交易及╱或与潜在合作伙伴股权相关的买卖或合作事宜的沟通(如有)。 正式协议 谅解备忘录之订约各方均同意尽一切合理努力,就建议合作的相关方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正式协议」)之条款及条件进行磋商。 谅解备忘录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下列日期终止(以最早者为准): (i) 双方用正式买卖协议或本备忘录标的事项的进一步的协议取代本备忘 录;或 (ii) 除非另有协定,本备忘录签署生效的十二个月。 潜在合作伙伴的背景资料 潜在合作伙伴于2011年设立,是一家以化学发光技术和产品为核心的体外诊断企业。潜在合作伙伴建立了基于碱性磷酸酶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化学发光试剂检测功能表包括性激素、肿瘤标誌物、甲状腺功能激素、肾功能检测、骨代谢、心肌标誌物、高血压、肝纤维化、术前八项等多个组套。 潜在合作伙伴有多年丰富的研发经验和持续研发能力。尤其在试剂方面,多年的积累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据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潜在合作伙伴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并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并无关连。 订立谅解备忘录的因由及裨益 董事一直积极透过与企业合作以开拓合适的业务机会,透过扩展其现有业务组合,扩阔其收入来源,并从事具有增长潜力的新业务活动。具体而言,董事相信建议合作将使本集团捕捉由此产生的商机。 董事认为,倘建议合作得以落实,将为本集团提供机会以扩阔本集团收入来源,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根据建议合作,本公司将为潜在合作伙伴提供后续运营资金,根据国家药监部门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将销售潜在合作伙伴产品,省去了产品重新注册审批、适配等种种复杂步骤,利用自身成熟销售管道优势,把潜在合作伙伴产品推向市场。 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利用公司资金、自有品牌和销售团队优势,支持潜在合作伙伴生物专案产品研发,优化公司产品结构。结合体外诊断(IVD)市场发展趋势,本公司利用自有销售管道推广潜在合作伙伴生物产品,力争迅速拓展商业管道,实现公司业绩发展。 谅解备忘录的性质 谅解备忘录并不构成有关潜在业务合作的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惟各方同意受若干条款的法律约束(包括排他期,保密及适用法律和争端解决)除外。本集团与潜在合作伙伴之间的潜在业务合作仅于相关各方完成磋商并签立正式协议后,方会最终确定。 一般资料 董事会谨此强调,根据谅解备忘录拟进行的建议合作不一定会进行,且于本公告日期,各方尚未就根据谅解备忘录拟进行的交易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倘根据谅解备忘录拟进行的交易得以落实,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于适当时候刊发进一步公告。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