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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股东周年大会日期、记录日期、暂停登记期及股息派付日期

2024-04-29 00:00:00

变更股东週年大会日期、 记录日期、暂停登记期 及股息派付日期 兹提述华检医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日的年度业绩公告(「业绩公告」)、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的股东週年大会通告、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的通函(「通函」)以及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连同通函及业绩公告统称为「股东週年大会文件」)。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业绩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宣佈,因工作安排调整,股东週年大会文件所载原定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时正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将改期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时正举行(「经重新安排股东週年大会」)。 诚如股东週年大会文件所披露,为确定有权出席股东週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本公司原定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星期五)至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星期四)(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股份过户登记(「股东週年大会暂停登记期」)。由于上述股东週年大会的重新安排,股东週年大会暂停登记期将更改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二)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五),期间将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过户。为符合资格出席经重新安排股东週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最迟须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地址为香港夏慤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一)(经重新安排股东週年大会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将有权出席股东週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诚如股东週年大会文件所披露,为确定合资格收取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倘获股东于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的股东,本公司原定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三)至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四)(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股份过户登记(「股息暂停登记期」)。股息暂停登记期将更改为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七日(星期三)至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八日(星期四),期间将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过户。为符合资格收取末期股息,所有过户文件最迟须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六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地址为香港夏慤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待股东于经重新安排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后,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七日(星期三)(股息记录日期)下午四时三十分营业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合资格股东有权收取建议末期股息,该末期股息将重新安排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星期四)(股息派付日期)派付。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所有载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文件及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有关的代表委任表格(「代表委任表格」)的资料及内容(已刊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ww.ivdholding.com ))维持不变及有效。本公司不会发佈任何修订文件,除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的现金股息公告外,本公司将适时对该公告作出相应修订及发佈。 为免生疑问,代表委任表格将适用于经重新安排的股东週年大会。已按其上印列的指示填妥及交回的代表委任表格于经重新安排股东週年大会期间仍属有效,而有关股东毋须交回另一份代表委任表格。就重新提交代表委任表格的股东而言,最后收到的代表委任表格将撤销及取代该等股东先前提交的代表委任表格。 有意但尚未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的股东,须按照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的指示填妥及交回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惟不得迟于经重新安排股东週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