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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正面盈利预告

2021-07-13 00:00:00

本公告由华检医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最新所得资料及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报告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相较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于报告期间将录得(i)收益增加约20%;(ii)本集团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大幅增加逾100%;及(iii)本集团母公司拥有人应占经调整溢利(附注)大幅增加逾40%。

报告期间,收益、本集团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及本集团母公司拥有人应占经调整溢利的增加主要是由于(i)终端客户对体外诊断(「IVD」)产品的需求恢复,这是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病的影响减小,令到医院的营运回复正常,给本集团IVD产品分销业务的盈利能力带来正面影响;及(ii)毛利率增加所致。

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仍在编制其报告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中期业绩,目前无法披露有关上述因素的进一步详情。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对本集团报告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及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而作出,该等资料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及╱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或确认且该等资料会有变动。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参阅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要求将适时刊发的报告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中期业绩。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附注:母公司拥有人应占经调整溢利乃非公认会计原则财务计量,乃按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扣除有关发行新股开支及有关购股权开支计算。本集团经调整溢利旨在剔除非经营性项目的影响,该等非经营性项目影响财务报表中呈列的业绩,但无法反映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因此我们使用经调整溢利为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用的补充资料,以评估本集团的核心经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