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谨此宣布,自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起,马秀绢小姐辞任本公司其中一名联席公司秘书、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之本公司其中一名授权代表以及上市规则第19.05(2)条及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条例第XI部所规定於香港代表本公司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本公司授权代表。并且自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起,由莫明慧小姐接任上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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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提述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变更。
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三日,本公司已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取得确认函,确认黄书平先生(「黄先生」)已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28条担任本公司公司秘书之资格。尽管如此,为提升本集团企业管治标准,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决定本公司将继续委任两名联席公司秘书,故黄先生将继续担任本公司其中一名联席公司秘书,而本公司另一位联席公司秘书具备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之资格。
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变更
董事会谨此宣布,凯誉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马秀绢小姐(「马小姐」)已提交辞呈,辞任本公司其中一名联席公司秘书及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之授权代表以及上市规则第19.05(2)条及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条例第XI部所规定於香港代表本公司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本公司授权代表,自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起生效。并且自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起,由凯誉香港有限公司另一名董事莫明慧小姐(「莫小姐」)接任上述职务。马小姐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争议,亦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请联交所及╱ 或本公司股东注意。
莫小姐之履历详情载述如下:
莫明慧小姐
莫小姐为凯誉香港有限公司之董事。彼在公司秘书领域拥有逾15年专业及内部经验。彼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及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资深会员。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感谢马小姐於其任期内为本公司作出之贡献,并热忱欢迎莫小姐加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