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证券持有者及潜在投资者,基于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以及现时可得的资料,预期本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介于人民币70亿元至人民币90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276.7亿元)。本年度亏损减少主要由于本公司完成境外债务重组录得其他业务收益所致。剔除前述其他业务收益的影响后,本年度录得亏损主要由于受行业持续下行的影响,本集团物业销售业务经营亏损,且基于审慎考虑,针对市场变化进一步对若干资产及物业项目计提减值拨备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录得损失等综合因素所致。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参考现时可得财务资料进行的初步审阅,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本集团本年度实际业绩可能与本公告内所载数据有所差异。敬请证券持有者及潜在投资者仔细阅读预计将于2024年3月底或之前刊发的本公司本年度业绩公告。 本公司证券持有者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