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债务重组进展
计划债权人选择强制可转换债券及融创服务股份的结果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二零二三年五月四日、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二零二三年九月四日及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日之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之通函,内容有关本公司建议境外债务重组(统称「该等先前披露」)。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先前披露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计划债权人选择强制可转换债券及融创服务股份的结果
如该等先前披露所载,本公司拟通过计划落实重组。重组涉及(除其他事项外)计划债权人解除及免除现有债权以换取重组对价。重组对价包括新票据及可转换债券,及(倘计划债权人自愿选择)强制可转换债券及现有融创服务股份。如说明函件所述,计划债权人选择强制可转换债券及现有融创服务股份的截止时间为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晚上十一时正。
作为重组对价的一部分,计划债权人对强制可转换债券及现有融创服务股份的最终选择如下:
预估计划债权(直至但不包括起息日(如说明函件中所定义))重组对价类别 总额
(美元)
强制可转换债券 3,988,654,457
融创服务股份 1,339,721,704
(i) 强制可转换债券
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日之公告所载,本公司已将强制可转换债券的限额由1,750,000,000美元提高至2,750,000,000美元(「当前限额」)。
由于计划债权人选择转换的强制可转换债券本金额(即3,988,654,457美元)超过当前限额,强制可转换债券将根据计划债权人选择转换的金额按比例分配予选择计划债权人,但需待法院对计划债权及计划条款的最终裁决以及重组生效日期落实后方可作实。
(ii) 融创服务股份
待重组生效日期落实后,自愿选择将现有债权交换为现有融创服务股份的计划债权人将自融创服务投资(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获得融创服务股份,交换价相等于紧接记录日期前60个交易日融创服务股份交易量加权平均价格的2.5倍,但最低交换价格为每股融创服务股份13.5港元。将转让予计划债权人的融创服务股份最高数目为449,356,068股现有融创服务股份(「限定融创服务股份」),占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融创服务股份总数约14.7%。
由于紧接记录日期前60个交易日融创服务股份的交易量加权平均价格为每股2.457港元,因此融创服务股份的交换价将为每股融创服务股份13.5港元。因此,可交换融创服务股份的计划债权最高金额将为6,066,306,918港元(或约775,152,782美元,基于记录日期的汇率1美元=7.82595港元)。
由于计划债权人选择交换的有关融创服务股份的预估计划债权金额(即1,339,721,704美元)超过限定融创服务股份可交换的计划债权最高金额,因此限定融创服务股份将根据计划债权人选择交换的金额按比例分配予选择计划债权人,但需待法院对计划债权及计划条款的最终裁决以及重组生效日期落实后方可作实。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通过融创服务投资及融享私人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约64.4%融创服务股份。假设限定融创服务股份将转让予计划债权人,且本公司于融创服务股份的权益概无其他变动及融创服务的已发行股本亦无变动,于出售限定融创服务股份完成后,本公司于融创服务股份的权益将减少至约49.7%,而融创服务将仍为本公司附属公司。
重组对价的分配
根据上述对强制可转换债券及现有融创服务股份的选择结果(需待法院对计划债权及计划条款的最终裁决以及重组生效日期落实后方可作实),预期重组对价向计划债权人的分配如下,惟须按强制可转换债券及融创服务股份的比例分配:
附注:
1. 基于记录日期的汇率1美元=7.82595港元。
2. 即预估计划债权总额减去分配至可转换债券、强制可转换债券及融创服务股份(根据相关计划债权人的选择)的预估计划债权总额。
3. 即预估计划债权(直至但不包括起息日)总额。
本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以向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告知有关计划的任何重大进展。
本公告所载交易的完成须待该等先前披露中所述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后方可作实。本公告所载交易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如有任何疑问,彼等务请咨询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