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证券持有者及潜在投资者,基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以及现时可得的资料,预期本期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介于人民币150亿元至人民币160亿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187.6亿元)。本期间录得亏损主要由于受房地产市场下行的影响,本期间结转的收入较少且结转的物业项目毛利率较低,及外汇波动造成预期净汇兑损失等所致。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参考现时可得财务资料进行的初步审阅,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本集团本期间实际业绩可能与本公告内所载资料有所差异。敬请证券持有者及潜在投资者仔细阅读预计将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底或之前刊发的本公司本期间业绩公告。
本公司证券持有者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