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华北(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绿城房地产及中航信托合作开发的天津全运村项目目前已全部开发及销售完毕,并已完成交付。为了妥善处理目标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天津全运村项目的项目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及相关债权债务,以完成目标公司后续的清算事项,于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融创华北、绿城房地产、中航信托及目标公司订立协议,据此,融创华北同意通过重组安排受让绿城房地产持有的目标公司51%股权,代价约为人民币14.86亿元,该代价将由现有债权债务进行冲抵,无实际现金支付。
截至本公告日期,目标公司51%股权已完成变更登记,融创华北因而持有目标公司99.608%的股权,目标公司已成为本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有关重组安排及后续重组安排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为5%或以上但低于25%,故重组安排及后续重组安排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的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而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须遵守申报及公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