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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债务重组及业务发展的更新资料

2022-12-09 00:00:00

有关债务重组及业务发展的更新资料

本公告由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

一. 债务重组更新资料

本集团希望向市场提供有关境外债务重组重大进展的最新情况,并公佈迄今为止讨论得出的若干初步重组原则及建议重组框架概要。

1. 重组进展

本集团一直积极与其法律顾问盛德律师事务所及财务顾问华利安诺基(中国)有限公司评估当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以期制定尊重所有利益相关方权利的解决方案,且随着境内经营环境逐步好转,能够释放本集团业务和资产的内在价值。

据此,本集团一直在与本集团发行的本金总额约为91亿美元的优先票据及其他境外债务(「现有债务」)的若干持有人(不包括本公司计划双边沟通的若干有抵押境外债务的持有人)及其顾问进行沟通与建设性接洽,以推动经各方同意的本集团境外债务重组方案的制定。该等现有债务持有人已成立的境外债权人小组(「债权人小组」)共同持有或控制超过30%的现有债务本金总额。

过去数月,债权人小组及其顾问与本公司及其顾问紧密合作,对本集团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了深入的尽职调查。本公司亦相应积极回覆了一系列的尽职调查问题,提供了各种形式的支持文件、档案和证据。各方在制定重组框架和收窄各项经济条款的分歧方面亦取得重大进展。

2. 初步重组原则

管理层完全致力于境外重组工作,并希望告知市场预期的重组方案将基于以下

指导性原则:

(1) 公平对待所有债权人,尊重其现有法律地位及债权人之间的优先权;

(2) 以实现长期、可持续的资本结构为目标,降低业务运营风险,并为所有利益相关方释放价值;

(3) 提供多种选择以解决不同债权人的目标及/或限制,获得达成一致交易所需的广泛的债权人支持;及

(4) 有利于本集团应对当前市场变化,实现可持续经营,并改善重组后境外债务及本公司股票的交易表现。

3. 潜在的实施结构

对于重组前受益于同一组担保物价值的所有现有债务,本公司拟通过香港及/或

开曼群岛的安排计划实施重组计划。对于重组前以境内或境外资产作为增信的

债务,本公司计划在双边的基础上与相关境外债权人沟通解决。

4. 初步重组框架

本公司已向债权人小组提呈初步重组框架,主要内容如下:

(1) 降槓桿计划,本公司拟将现有债务中的30亿至40亿美元及若干股东借款转换为普通股或股权挂钩工具,以实现可持续的资本结构,能够持续运营,同时也解决了境外债权人的顾虑。本公司正与债权人小组探讨不同的结构,以实现降槓桿的目标;

(2) 将剩余现有债务兑换为新的以美元计价公开票据(「新票据」),期限为自重组生效之日起2-8年。为了向本集团提供适当的时间以恢复运营及流动性,预计新票据于重组后前两年的部分利息可以只计提不支付,之后相关利息再以现金支付;

(3) 若干资产的处置所得款项净额(如有)将作为偿还新票据的额外资金来源;

(4) 向支持重组方案的债权人提供同意费。

5. 下一步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仍在与债权人小组沟通上述境外重组方案,且尚未就

境外重组的条款订立正式协议。本集团预期将继续与债权人小组进行积极和建

设性的对话,并保持相向而行的良好势头,以尽快落实重组方案的条款。本集

团将继续适时向所有利益相关方提供有关重组进展的重大更新资料。

二. 业务发展更新资料

本集团的最新业务发展更新资料载列如下。

1. 债务概览

本集团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的有息负债金额与二零二一年底(请参阅本公司

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八日的二零二一年度经审核业绩公告)相比无重大变

动,其中境外有息负债本金额约为110亿美元(未经审核)。在该等境外债务中,

约37亿美元(约占境外债务总额的34%)的原始到期日为二零二二年底前。

2. 物业开发板块预测现金情况

由于当前的市场情况,本集团物业开发板块的资金流动性受到限制。截至二零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物业开发板块包含其合营及联营公司的现金余额合

计约为人民币1,200亿元(未经审核),其中併表的现金余额约为人民币410亿元(未经审核)。该等现金大部分存放于项目层面的监管账户。

基于各种假设,包括(i)本集团后续未获取新的开发项目,(ii)本集团所有可售资

源均可变现,(iii)本集团按计划严控各项成本及开支,(iv)未考虑诉讼可能导致

的额外支出,及(v)未考虑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等,本公司对未来现金流预测情况

如下:

(1) 于未来七年左右,本集团连同其合营及联营公司的开发项目预期产生现金流总额约为人民币3,200亿元(该金额为偿付项目层面债务后的现金流,且未考虑酒店、商业、乐园等持有物业变现的资金流入,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该等资产的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1,300亿元),此乃基于合理商业假设得出且可能视乎市场情况而变化;

(2) 上文所述预测现金流总额中约20%预期可用于本集团境外实体偿债;及

(3) 于未来七年或更长时间内,本集团将视市场情况及资产运营情况可能考虑逐步出售部分资产(如有),预计将使本集团的整体流动性增加约人民币600亿元。

三. 警示

本公告所载资料乃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经参考现时可获得的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所进行的初步评估且基于一系列假设而得出。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实际中期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者有差异。

本公司证券持有者及潜在投资者务请参阅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刊发的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

四. 继续暂停买卖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之公告。应本公司的要求,本公司之股份已自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本公司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司证券持有者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