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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2022-05-12 00:00:00

本公告由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

背景

二零二一年下半年以来,中国房地产行业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本集团销售持续下滑,且随着部分房企陆续暴露流动性问题,融资难度亦不断加大。在此情况下,本集团积极采取了包括促进销售回款、处置资产、股权融资及控股股东无息借款等措施,保证了本集团流动性平稳。但进入二零二二年以来,本集团融资情况未能得到明显改善,叠加国际评级机构对本公司的投资评级进行了下调,导致本集团为应对三月份及第二季度流动性需求所积极推动的包括资产处置、专项融资等多种资金方案均难以落地;并且三月份以来本集团重点佈局的核心一二线城市的销售受疫情影响严重,三、四月合同销售金额同比大幅下降约65%,使得本集团现阶段面临着更大的流动性压力。

优先票据

(1)二零二三年十月票据

本公司发行的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新交所」)上市的二零二三年十月到期7.95%优先票据(「二零二三年十月票据」)(ISINXS1981089284及通用代码198108928)项下一笔金额为29,478,600美元的利息已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到期应付。本公司有30天宽限期支付利息。截至本公告日期,宽限期已届满而本公司未能于届满前支付有关款项。

(2)二零二三年四月票据

本公司发行的于新交所上市的二零二三年四月到期8.35%优先票据(ISINXS1810024338及通用代码181002433)项下一笔金额为26,845,250美元的利息已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九日到期应付。本公司有30天宽限期支付利息。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支付相关款项。

(3)二零二四年十月票据

本公司发行的于新交所上市的二零二四年十月到期6.8%优先票据(ISINXS2366526619及通用代码236652661)项下一笔金额为20,400,000美元的利息已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到期应付。本公司有30天宽限期支付利息。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支付相关款项。

(4)二零二四年四月票据

本公司发行的于新交所上市的二零二四年四月到期5.95%优先票据(ISINXS2287889708及通用代码228788970)项下一笔金额为28,024,500美元的利息已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到期应付。本公司有30天宽限期支付利息。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支付相关款项。

由于未在宽限期内支付二零二三年十月票据到期应付利息,可能将导致二零二三年十月票据的持有人要求本公司立即支付本金和应计利息。截至本公告日期,二零二三年十月票据的未偿还本金为741,600,000美元,而本公司未收到任何关于二零二三年十月票据持有人就加速还款发出的任何通知。本集团预期不会在上述及发行的其他优先票据到期时或在相关宽限期内偿付债务。本集团正积极寻求于合理时间范围内与票据持有人协商以达成一致的方式解决相应问题。

考虑到本集团当前阶段性流动资金问题,本集团无法保证能如期或在相关宽限期内履行其债务的义务。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到期债务的义务,且无法及时与债权人达成解决相应问题的方案,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人要求相关债务的义务加速履行或采取强制行动。

委任顾问

本公司将寻求相关债务的整体解决方案,以更好地保护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利益。本公司已委任华利安诺基(中国)有限公司为财务顾问,及盛德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协助评估本集团的资本结构及流动性状况,探索所有可行的方案以缓解当前阶段性流动资金问题,以达成所有利益相关方的最优解决方案。本公司及财务顾问将努力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与所有债权人就解决方案进行沟通。因此,本公司寻求所有债权人的支持与合作,以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儘快达成解决方案。

本集团对于无法保证如期履行债务义务向债权人致以诚挚的歉意,希望债权人给予本集团一定的缓衝时间去解决目前阶段性问题。本集团将与债权人保持积极的沟通,同时将依托坚实的资产质量和业务竞争优势,保持项目建设运营稳定,并继续尽最大努力采用促进销售回款、处置资产、寻求债务展期及引入战略投资者以提高本集团的信用状况等方式解决当前阶段性流动资金问题。

本公司境外债权人可联繫本公司财务顾问作进一步咨询:

华利安诺基(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中环港景街1号国际金融中心一期506–508室

电话:+85235512300

电邮:Sunac@HL.com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密切监察本公司所述事件的发展,并持续评估该等事件对本集团业务发展及财务状况的潜在影响,并就任何重大发展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证券持有者及其他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