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证券持有者及潜在投资者,基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以及现时可得的资料,预期本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较去年下降约85%,核心净利润1较去年下降约50%,主要由于本集团本年度处置贝壳股票录得投资损失,同时,受去年下半年房地产行业严峻的环境影响,本集团本年度录得的销售收入有所降低且毛利率下降,及计提的存货减值、应收款项等预期信贷亏损拨备有所增加等综合因素所致。并且,提请本公司证券持有者及潜在投资者注意,受疫情、当前行业形势重大不确定性的影响,于本公告日期,应收款项等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入帐金额尚未最终确定;本集团仍将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考虑前瞻性资料,持续评估应收款项等所承受的信贷风险,可能导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及核心净利润在前述预期基础上的进一步变动。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参考现时可得财务资料进行的初步审阅,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敬请本公司证券持有者及潜在投资者仔细阅读预计将于二零二二年三月底或之前刊发的本公司本年度业绩公告。
本公司证券持有者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