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1年7月13日,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及附属公司担保人质押人与滙丰、摩根士丹利、巴克莱、中信银行(国际)、中信建投国际、花旗、国泰君安国际及华泰国际就发行2024年到期的4亿美元6.8%优先票据(2024年10月票据)及额外发行2026年到期的1亿美元6.5%优先票据(2026年1月额外票据)订立购买协议。
发行票据所得款项拟用于偿还本集团未来一年内需偿还的中长期境外债务。
票据将申请于新加坡证交所上市及报价。新加坡证交所对本公告所作出的任何声明、所发表的任何意见或所载的任何报告的准确性概不负责。票据获原则性批准于新加坡证交所正式名单上市及报价并不视为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合营附属公司担保人(如有)或其各自联营公司(如有)、及票据、上市发售、附属公司担保或合营附属公司担保(如有)的价值指标。本公司并无亦不会寻求票据在香港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