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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有关与彰泰集团的合作事项之进展

2021-05-07 00:00:00

兹提述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的公告(「先前公告」),有关融创西南集团与彰泰集团的合作事项。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先前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融创西南集团已指定南宁融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宁融瑞」,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设立一家平台公司(广西彰泰融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合资公司,南宁融瑞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2亿元。

根据尽职调查初步结果,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融创西南集团、南宁融瑞、彰泰集团及其全资附属公司与合资公司就合作事项订立正式协议,据此,南宁融瑞应向合资公司投入的资金总额(「专项资金」)由约人民币99.1亿元调减至约人民币91.7亿元,主要由于彰泰集团的经调整相关投入及已售利润有所减少,导致南宁融瑞将提供的专项借款相应减少所致。

专项资金将按以下方式支付:

(i)南宁融瑞通过向合资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方式支付专项资金的30%,金额约为人民币27.5亿元:

(a)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前,南宁融瑞向合资公司支付人民币10亿元,其中融创西南集团已支付的人民币6亿元定金由彰泰集团转入合资公司,作为南宁融瑞向合资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一部分,因此南宁融瑞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

(b)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前,南宁融瑞根据合资公司取得对应目标股权及目标债权的进展支付剩余约人民币17.5亿元的专项资金;

(ii)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前,南宁融瑞通过向合资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专项借款的方式支付专项资金的30%,金额合共约为人民币27.5亿元;及

(iii)二零二二年一月三日前,南宁融瑞向合资公司提供专项借款用于支付剩余40%专项资金,金额约为人民币36.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