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2月13日有关发行于2022年到期的7.875%优先票据(「2022年票据」)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含义。
根据日期为2019年2月15日的契约条款(经不时修订或补充),该契约乃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与德意志信托(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受托人」))就有关发行2022年票据所订立,本公司于今日宣佈其已知会受托人及2022年票据的持有人,有关所有未偿还2022年票据将于2021年2月21日(「赎回日」)获悉数赎回,而赎回价则相等于该票据本金额的102.0%加上截至赎回日(但不包括该日)应计而未付的利息(如有)(「赎回价」)。由于赎回日并非营业日,根据2022年票据契约条款,赎回价将于2021年2月22日(即赎回日后的下一个营业日)到期并应予支付。
于本公告日期,2022年票据的未偿还本金额为8.0亿美元。于赎回尚未偿还2022年票据后,2022年票据将被注销并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上市名单中除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