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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股东作出现金分派的最新情况

2024-06-20 00:00:00

向股东作出现金分派的最新情况 新秀丽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谨此提述其于 2024年 3月 13日刊发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末期业绩(「该公告」)及本公司于 2024 年 4月 19日刊发之通函。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根据于该公告日期的发行在外股份数目计算,本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建议自其特别可供分派储备向本公司的股东(「股东」)作出 150百万美元或每股约 0.1034美元(除税前)的现金分派(「分派」)。分派已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的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经股东批准。 分派将在扣除适用的卢森堡预扣税后派付。适用于分派的现行卢森堡预扣税率为15%。股东应就获得卢森堡预扣税退税或税项抵免(如适用)的程序及时间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董事会宣佈,根据于 2024年 6月 17日分派之记录日期的发行在外股份数目计算,金额为 150百万美元或每股约 0.1026美元(除税前)或每股约 0.0872美元(除税后)的分派将于2024年7月16日派付。 除名列香港股东名册的股东以港元获得派付外,其他股东均以美元获派付分派,汇率为 1美元兑 7.7805港元,即香港银行公会(www.hkab.org.hk)于 2024年 6月 6日批准分派当日所公佈的港元兑美元开市买入汇率。因此,应于 2024年 7月 16日以港元派付的分派将为每股约0.7982港元(除税前)或每股约0.6785港元(除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