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ZONQING Environmental Limited 中庆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55)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兹提述中庆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六日之关于股 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之通函(「该通函」)及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采用之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召开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周年大会主席提呈就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所载之所有建议决议案(「决议案」)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于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日期,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75000000股,为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就决议案投票的股份总数。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于会上就决议案放弃投赞成票。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投票。并无股东于该通函中表明有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全体董事均亲身或透过电子方式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1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已就点票事宜获委任为股 东周年大会之监票员。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票数(概约%)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省览、考虑及采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1961370700 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100.0000%)(0.0000%) 财务报表以及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2.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1961370700 权董事会(「董事会」)厘定核数师酬金,任期直(100.0000%)(0.0000%)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 3.重选以下退任董事: (a) 刘海涛先生为执行董事; 196128792 8278 (99.9958%)(0.0042%) (b) 孙举庆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及 196128792 8278 (99.9958%)(0.0042%) (c) 尹军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196131370 5700 (99.9971%)(0.0029%) 4.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19612107016000 (99.9918%)(0.0082%) 5.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配发及处置不超195386521750549 过通过本决议案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99.6173%)(0.3827%) 20%的额外股份(「发行授权」)。 6.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通过本决议1961370700 案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0%的本公司股(100.0000%)(0.0000%)份(「购回授权」)。 7.待通过第5及第6项普通决议案后,扩大根据第5195386521750549 项普通决议案授予董事的授权,以发行股份,(99.6173%)(0.3827%)方法为在董事根据该项一般授权可能配发的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中,加入相当于根据第6项普通决议案购回的股份数目。 2票数(概约%) 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8.宣派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1961370700年度之末期股息人民币0.071元(相当于每股0.078(100.0000%)(0.0000%)港元)。 9.批准将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1港元之现有1961370700 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拆细为三(3)股本公司股本(100.0000%)(0.0000%) 中每股面值0.0003港元之拆细股份。 附注:上述决议案全文请参阅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六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由于上述决议案分别获超过50%票数赞成,因此已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承董事会命中庆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孙举庆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刘海涛先生(副主席)及王彦女士; 非执行董事孙举庆先生(主席)、吕鸿雁女士及邵占广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高向农先生、尹军先生及李国栋先生。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