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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联席公司秘书及变更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址及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代理人

2021-09-17 00:00:00

变更联席公司秘书

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因本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刘程先生现已具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28条和第8.17条规定的资格,陈淳女士(「陈女士」)提出辞任本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职务,自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起生效。

陈女士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概无任何有关彼辞任而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的事项。董事会藉此对陈女士于其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之贡献表示感谢。董事会亦同时宣佈陈女士辞任本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刘程先生继续出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兼任公司秘书。

变更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址及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代理人

董事会谨此宣佈,于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起,本公司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址变更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

董事会亦宣佈,陈女士已提出辞呈,辞任本公司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 16部所规定之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代理人(「 法律程序代理人」),自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起生效。

董事会继而宣佈,袁頴欣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法律程序代理人,以接替陈女士之职务,自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