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_table indent_4.5 mm N_table indent_4 mm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ZHAOJIN MINING INDUSTRY COMPANY LIMITED*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18)公告 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及派付股息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已于2024年6月3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国」)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路118号本公司会议室举行2023年度股东周 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已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举行。 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的通函(「通函」)及日期为2024年5月10日的补充通函(「补充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于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402393204股股份,所有该等股份之持有人均有权利出席及就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提呈的决议案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亲自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或彼等的委任代表持有2354013023投票权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9.19%。概无任何股份仅赋予其持有人有权出席并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提呈的任何决议案投反对票。概无任何股份赋予其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但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对决议案放弃表决赞成。概无任何股东根据上市规则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投票。概无任何股东于通函中表明彼等打算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任何提呈之决议案或就任何提呈之决议案放弃投票。 股东周年大会主席要求就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日期为2024年5月10日的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内所列明的决议案以股数投票方式表决。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投票的监察员。 – 1 –B_table indent_4.5 mm N_table indent_4 mm本公司现有董事十一位,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董事为六位(即执行董事姜桂鹏先生、段磊先生、王立刚先生、陈路楠先生,非执行董事李广辉先生及栾文敬先生,均以现场会议方式参加股东周年大会)。非执行董事龙翼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晋蓉女士、蔡思聪先生、魏俊浩先生及申士富先生均因其他公务安排未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表决通过的决议案结果如下: 投票票数(概约百分比)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审议及批准下列提案为普通决议案: (i) 董事会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2352438399 1105124 469500的工作报告。(99.933109%)(0.046946%)(0.019945%)由于超过50%的票数赞成该决议案,因此该决议案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ii) 本公司监事会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352438399 1105124 469500 止年度的工作报告。(99.933109%)(0.046946%)(0.019945%)由于超过50%的票数赞成该决议案,因此该决议案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iii) 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2352438399 1105124 469500 的经审核财务报告。(99.933109%)(0.046946%)(0.019945%)由于超过50%的票数赞成该决议案,因此该决议案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iv) 本公司就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 2353005523 1007500 0度的建议分配方案。(99.957201%)(0.042799%)(0%)由于超过50%的票数赞成该决议案,因此该决议案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v) 建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 2351781254 2231769 0 别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华(99.905193%)(0.094807%)(0%)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国际及中 国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由于超过50%的票数赞成该决议案,因此该决议案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 2 –B_table indent_4.5 mm N_table indent_4 mm 投票票数(概约百分比)特别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审议及批准下列提案为特别决议案: 1.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行使本公204786921130611231231500 司权力以配发、发行或处理内资股(86.994812%)(13.003850%)(0.001338%)及H股,涉及的内资股及H股数目不得超过于通过本决议案当日本公司 已发行内资股及H股各自总数目的20%(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 4月22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的第1项特别决议案)。 由于超过三分之二的票数赞成该决议案,因此该决议案正式通过为特别决议案。 2.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行使本公23539659231560031500 司权力以购回H股,购回H股的数目 (99.997999%) (0.000663%) (0.001338%)不得超过于通过本决议案当日已发行本公司H股股本总数目的10%(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的第2项特别决议案)。 由于超过三分之二的票数赞成该决议案,因此该决议案正式通过为特别决议案。 3.建议在中国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339289580147234430 1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及授权董事(99.374539%)(0.625461%)(0%) 会处理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 事宜(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 4月22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的第3项特别决议案)。 由于超过三分之二的票数赞成该决议案,因此该决议案正式通过为特别决议案。 – 3 –B_table indent_4.5 mm N_table indent_4 mm 投票票数(概约百分比)特别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审议及批准下列提案为特别决议案: 4.建议在中国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339289580147234430 60亿元公司债券及授权董事会处理(99.374539%)(0.625461%)(0%)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的第4项特别决议案)。 由于超过三分之二的票数赞成该决议案,因此该决议案正式通过为特别决议案。 5. (a) 批准建议修订公司章程(详情 2354011023 0 0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5月(100.000000%)(0%)(0%) 10日的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 的第5项特别决议案);及 (b) 授权本公司的授权代表作出所 有有关行动或事宜,并采取所有有关措施及签立其认为对建 议修订公司章程生效属必要、 适当或适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寻求批准该等文件及安排在中国及香港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及备案。 由于超过三分之二的票数赞成该决议案,因此该决议案正式通过为特别决议案。 – 4 –B_table indent_4.5 mm N_table indent_4 mm派发末期股息说明 除以上决议案于股东周年大会获批准外,董事会就派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末期股息(「末期股息」)作出以下说明: 本公司将派付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4元(未除税),并将派付予于记录日期已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本公司内资股的股息将以人民币派付及本公司H股的股息将以港元派付。应付本公司H股持有人的股息将按以下公式以港元支付: 以人民币计算的每股末期股息 以港元计算的每股H股 =末期股息股东周年大会前一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元汇率中位数的平均值 2024年6月3日前一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元汇率中位数的平均值为1.00 港元兑换人民币0.910068元,故每股H股的应付末期股息金额为0.0440港元(未除税)。 本公司已委任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为香港收款代理人(以下简称「收款代理人」),并将向该等收款代理人支付本公司所宣派的末期股息,供派付予H股股东。 末期股息将由收款代理人支付,有关股息证将由本公司的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预期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之前,以平邮寄予有权收取该等股息的H股持有人,而邮递风险由H股持有人承担。 – 5 –B_table indent_4.5 mm N_table indent_4 mm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股东及个人股东股息所得税事项 根据中国相关税务规则及法规(统称「中国税法」),本公司向名列本公司2024年6月 11日(星期二)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具有中国税法赋予该词汇的涵义)派 发末期股息时,须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国税法,本公司向名列本公司2024年 6月11日(星期二)H股股东名册上的个人股东派发末期股息时,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H股个人股东所居住国家与中国之间之双边税务协议以及中国大陆与香港或澳门之间就双边税务协议之规定,H股个人股东有权享有若干税收协议待遇。本公司将代身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或该等与中国就股息税率为10%之个人所得税而订立双边税务协议之国家居民之H股个人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及缴付个人所得税。倘H股个人股东为该等与中国就个人所得税税率协定股息税率低于10%之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代为办理享受有关协议待遇之申请。倘H股个人股东为该等与中国就个人所得税税率协定股息税率高于10%但低于20%而订立双边税 务协议之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协定之实际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倘H股个人股东为该等与中国并无订立任何双边税务协议之国家居民或与中国就个人所得税 协定股息税率为20%而订立双边税务协议之国家居民及属其他情况,本公司将按 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请本公司股东认真阅读本事项,如需更改股东身份,请向代理人或信托机构查询相关手续。本公司无义务亦不会承担确定股东身份的责任,而且将严格依法并严格按照记录日期H股股东名册的记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错误确定而提出的任何要求,将不予受理。 承董事会命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姜桂鹏 中国招远,2024年6月3日– 6 –B_table indent_4.5 mm N_table indent_4 mm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 执行董事:姜桂鹏先生、段磊先生、王立刚先生及陈路楠先生 非执行董事:龙翼先生、李广辉先生及栾文敬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晋蓉女士、蔡思聪先生、魏俊浩先生及申士富先生 *仅供识别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