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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 股份回购

2024-01-16 00:00:00

自愿性公告 股份回购 本公告乃由天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作出的自愿公告。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的通函(「该通函」)及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六日的股东週年大会投票结果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授出购回授权。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及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五日,在购回授权于股东週年大会上获批准的前提下,董事会已考虑及预先批准行使购回授权,根据购回授权使用最高总金额不超过一亿三千万港元在公开市场购回股份(「股份购回」)。本公司认为,股份的现行交易价格低于其内在价值,并不能完全反映本公司的业务前景,而股份购回反映了本公司对其运营增长前景及财务状况的长期信心,增加资产净值及每股盈利,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最佳利益。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六日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上,股东已考虑及批准购回授权,该购回授权一般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以购回最多为相关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0%的股份(即215,400,000股股份)。有关授权将于以下日期(以最早者为准)届满:(i)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时;(ii)细则或开曼群岛的任何适用法律规定须举行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或(iii)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撤销或更改该项授权之日。 根据上述计划行使购回授权以购回股份(如进行)将受限于并须遵守细则、上市规则、收购守则、开曼群岛法律及购回授权所涉及的所有适用法律及法规。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建议股份购回视乎市况而定,并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概不保证任何股份购回之时间、数目或价格,亦不保证本公司会否进行任何进一步股份购回。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