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浙江苍南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而作出。
兹提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1月14日发佈的公告[2019]22号《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
鉴于上述公告,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已于2020年5月8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H股全流通审批申请(「申请」),以将本公司内资股(「内资股」)转为H股(「H股」)。在取得所有相关批准(包括中国证监会及联交所批准)及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章后,该等内资股将被转为H股,本公司将就该等H股向联交所申请于主板上市及买卖(「转换及上市」)。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转换及上市毋须召开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作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申请。本公司将根据内幕消息条文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就申请的进展及详情作出进一步公告。